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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逻辑理路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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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新时代做好“三农”工作的总抓手,具有深刻的历史必然性和逻辑必然性。分析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逻辑理路,所得结论为: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农村改革发展的重大成就和重大变革是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历史基础;我国当前社会主要矛盾和农村农业发展的现实问题正是提出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现实逻辑;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构成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科学理论指导和行动指南;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目标的必然实践要求。

关键词:乡村振兴战略;历史逻辑;现实逻辑;理论逻辑;实践逻辑

改革开放后,中央日益重视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分别于1982年、1983年、1984年、1985年和1986年连续发布关于“三农”工作的一号文件,取消为支援工业而实行了30年的农产品统购统销制度,正式承认包产到户的合法性,创新农村生产经营模式,奠定了我国农业改革方向的基础。解放了农村生产力,激发了农民生产热情,使得我国粮食生产快速增长,粮食安全得到了保障,农民收入得到大幅度提升。从2004年到2019年的十六年间,连续每年发布中央一号文件,释放了党中央持续重视“三农”问题的政治信号。这些一号文件致力于指导农业、农村和农民在不同时期的发展,部署“三农”工作,为我国农村的改革和发展作出顶层设计,旨在解决农业、农村和农民在不同发展时期所遇到的问题。

每年的中央一号文件都有其明确的主题和重点任务。201824日,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正式发布,对我国如何进行乡村振兴作出了全面的顶层设计。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首次把农业农村工作置于全党和全国工作的优先位置,先后两次提到了乡村振兴战略,认为其是贯彻新的发展理念,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必不可少的一环,并认为其将与科教兴国、人才强国等其他战略一起,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服务。乡村治理至关重要。乡村振兴是近年来的一大热点问题,是指在发展乡村经济的基础上全面提升乡村的文化水平、生态水平、民生水平和治理水平。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做好“三农”工作,共建、共治、共享,促进我国乡村治理能力与治理体系现代化,有着深远的意义。

一、乡村振兴战略的历史条件和社会基础

无农不稳,无粮不安,粮食问题事关重大。新中国成立之初,我国粮食总产量仅2000多亿斤,人均粮食占有量低于联合国粮农组织公布的温饱线。为了增加耕地,提高粮食产量,我国兴修水利、大规模垦荒,还采取试办国营拖拉机站等办法以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由于农业生产力低下,食物供应不足,新中国成立以后很长一段时间,我国都实行基本食物的配给制,凭相关票证定额供应城镇居民粮食。1978年安徽凤阳进行分田到户,创立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自下而上进行改革。自此,农业生产力得到巨大提升,农产品供应形势产生巨大变化,食物不再短缺。1993年,粮食购销体制进行改革,粮食票证从此退出历史舞台。

改革开放前,国家财政很少投入农业,国家政策奉行“以农养工”。随着经济的发展,为了进一步提升农业产量与农民的生产热情,国家财政开始持续支持农业和农村。19791993年,财政支农政策奉行“多取少予”[1],农民赋税重,财政投入少;由于农民负担增速高于农业扩大再生产的速度,农业成了经济进一步迅猛增长的瓶颈,国家开始给农民减负,因此财政支农政策于19942003年奉行“少取多予”[1;2004年以来,国家财力越来越强,为了缩小工农城乡差距,进一步减轻农民的负担,促进农业发展,财政支农政策开始奉行“只予不取”[1],并于2006年取消农业税,改变了对农业产品的补贴方式;财政支农政策从十八大以来的“多予、不取、放活”[1]到十九大农业和农村的“优先发展”,国家相关资源不断向农业和农村倾斜,这一历程无疑是根本性的转变。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和完善,我国的农业取得显著的进展,农村焕发出崭新的面貌,农民生活有了很大的改善,这些都为乡村振兴战略在我国的实施打下了牢固的基础。同时,乡村振兴战略还是中国共产党的农村工作思路的具体体现,也是进入新时代党对农业发展思想所作的进一步创新性探索。

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尤其体现在乡村,人民群众日益向往美好生活,而现阶段我国乡村发展尚不充分,城乡发展并不平衡。乡村振兴战略正是有针对性地解决基于社会主要矛盾所衍生出的农村和农业发展现实问题的有效举措。

习近平总书记就“三农”工作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出了一系列重要论述,提出了新的理念、形成了新的思想并进行了新的战略部署,这些都构成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做好新时代“三农”工作的科学理论指导和行动指南,同时,它们也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全面小康的必然实践要求。

综合研判我国经济社会和乡村的发展趋势,可以看到我国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社会历史条件已经较为成熟。这些历史条件和社会基础彰显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背后有着深刻的历史和逻辑必然性。二、历史逻辑———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农村改革发展的历史进程为消灭封建剥削,实现“耕者有其田”,在新中国伊始的1950年,我国就开始了土地所有制的改革,颁布了《土地改革法》,实行以土地为代表的农业生产资料归农民私有的产权制度,增强了农民的归属感。这是一场经济革命,更是一种政治整合。在土地改革的基础上,建立起农业家庭经营制。

为了提高家庭农业生产经营和抵御风险的能力,在农户互助合作与国家合作经营意愿的双重驱动下,建立起农业合作经营制。农业合作经营制历经互助组、初级社等不同组织形态。

随着初级社的不断发展,各种矛盾日益突出,理论界提出要走“为工业化服务的合作化—集体化”路线,实践中初级社向高级社转型,促成互助合作转向农业集体化。自此,农业生产资料私有制转为集体所有制。1958年,在全国范围内建立了以人民公社为依托的集体经营制。人民公社由高级社联合重组而来,在人民公社制下,农业生产资料“三级所有,队为基础”,高度公有化,全体社员统一生产、共同劳动,劳动产品统一分配。人民公社政社合一,集经济组织与政治组织于一体,多功能运转,既组织生产,又是一级农村基层政权组织。而人民公社这种高度集中的“一大二公”的管理体制不利于激发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影响了农业生产力的提高。

我国的改革开放始于农村,而农村改革的核心和关键在于农民和土地的关系。1978年,为解决“大锅饭”与低效等问题,始于安徽凤阳小岗村的“大包干”,首创土地所有权与承包经营权分离,拉开了我国农村改革的序幕。农村土地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行赋予了农民生产经营的自主权,统分结合,建立了农村集体经济的双层经营体制。这次改革充分释放了亿万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历史性解放了我国的农村生产力,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新农业和新农村打下了坚实的社会基础,提供了有效的机制保障。

1984年,我国对基层政权进行了重新构建,人民公社退出历史舞台,建立起乡镇政府,1987年形成“政社分开”“乡政村治”的格局,既重视国家的统一领导,又鼓励农民的积极参与,填补了改革开放后形成的乡村治理真空。但是之后,村民自治不可避免地趋于行政化,行政功能强于自治功能。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进行,城乡发展不平衡问题突出,农村基础设施薄弱,人居环境较差,农业社会化服务供求矛盾突出,再加上进城务工经商比在乡务农要获得更多的报酬,农村劳动力等生产要素加速向城市转移。农村集体经济中单一主体向多元主体并存发展,双层经营体制得到进一步完善并于1999年写入宪法修正案。至此,中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在法律上得以确认。

国家粮食安全关系着国计民生,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粮食必须自给自足。在新的历史时期,我国政府持续加大财政投入,建立起一套强农、惠农和富农的政策体系,国家粮食安全得到了有效保障。

随着农村生产力的解放,我国主要农产品产量快速增长,彻底告别“短缺经济”,农业产业结构得到进一步调整,农产品生产日益呈现出区域优势。农业、农村全面改革的持续深化,为“三农”发展提供了强大动力,不断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开创新的历史局面。

党的十四大和十五大着重于“优化产业结构”和“加强农业基础地位”。党的十六大、十七大和十八大,均立足于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对“三农”工作提出要求、作出部署。为了稳固承包关系,保障农民承包经营权益,2013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进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确权登记和颁发权属证,解决承包地块面积不准、四至不清等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更是把“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心,围绕着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这条主线,各项强农、惠农和富农政策力度加大。党的十九大,提出了振兴乡村这一重大战略决策,并将其作为七大战略之一写入党章,农业和农村的发展发生着历史性的变革,掀开了新的篇章。

在新的历史时期,结合我国国情并顺应农民意愿,我们还进行了“三权分置”的农村土地制度改革。2016年,《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意见》,除土地所有权外,把土地的承包权和经营权分设,赋予经营权可以流转的法律地位和权能,系统全面地对如何实施“三权分置”进行规划。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赋予双层经营体制新的内涵,以巩固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为基础,坚持农村土地的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民的土地承包权,进一步放活农村土地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联合与合作。充分调动了亿万农民的生产热情,涌现出大批新型的农业生产经营和服务主体,共享土地权利,为农业现代化提供了制度保障。2018年底,新修订的《农村土地承包法》把“三权分置”进一步上升为法律,长久保障了农户的权益。

我国财政对农业生产和农村发展投入很大,不但有各种各样的补贴,如对农业生产用电和农村生产资料的价格补贴,贷款的贴息补贴等,还在农村进行了税费改革,加大对农村水电路气房等基础设施的投资力度。这一系列的措施,显著提高了我国农业的物质技术装备水平,巩固了农业的基础。国家积极发展绿色经济,建设美丽宜居乡村,绿水青山和金山银山两手抓。把保护和改善农村生态环境放在首位,农村面貌和环境焕然一新。

不难看出,乡村振兴战略的提出正是建立在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业农村发展取得的重大历史成就的基础之上,同时也是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思路和农业发展思想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背景的变化而不断拓展创新的探索过程和实践成果。一些发达国家在振兴乡村的过程中,注重通过立法的形式把相关政策固定下来,使其法制化、规范化、持久化。20198月开始实行的《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明确了乡村振兴的第一责任人,强化了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基层党组织书记在乡村振兴中的领导作用。这是我国第一次专门制定关于农村工作的党内法规,表明中共中央对农村工作的重视,在“三农”工作中全方位贯彻落实党的领导。

三、现实逻辑———对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和农村农业发展现实问题的回应

“三农”问题事关国家现代化的实现。对我国当前所处历史阶段进行判断的重要依据之一是农业、农民和农村,我国发展的不平衡和不充分问题也在乡村表现最为突出,如:农产品的供给质量与数量问题;农民市场适应能力与新型职业农民队伍建设问题;农村的基础设施和民生问题;农村基层党建问题;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问题等。据此,可以得出我国当前仍然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结论。

我国的社会基本矛盾在“三农”中突出体现为农民对美好生活与日俱增的向往与农村和农业的发展尚不匹配,为了促成城乡共同富裕,实现“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必须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长期以来我国农业部门生产率较低,自身难以产生足够的积累,农业投资额大,投资以后产生的效益不易分割,外部效应的牵涉面广。我国当前正处于城乡二元结构向城乡融合发展的关键阶段,只有实现了这个阶段的飞跃,整个经济才可能长期稳定快速增长。但是由于种种原因,实现难度较大。

我国农业、农村发展所存在的深层次结构性矛盾和乡村凋敝的客观事实,构成了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的问题导向,也正是乡村振兴战略提出的现实逻辑。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深刻变化的重大战略机遇期,正是乡村振兴战略提出的关键时间节点和机遇窗口。当前,面对世界经济增长乏力,国内经济发展下行压力持续加大的整体形势,我国农业、农村经济总体运行平稳,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取得新进展,农业现代化进程得到稳步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略落地生效,这说明我国农业农村发展的基本面是持续总体向好的。但另一方面,我国“三农”问题的突出性,城乡发展的不平衡性,农村、农业产业结构的落后和失衡等问题却是改革开放以来长期存在的涉农发展问题,而这些问题恰恰是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在“三农”领域很长一段历史时期内的具体表现。

第一,提出并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中国共产党“三农”工作思路尤其是问题导向的进一步延展。从优化产业结构、加强农业基础地位到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加快城镇化进程;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到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再到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从解决农业的物质技术基础薄弱、农民生产积极性不高、农村发展市场经济不完善问题到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实现农业增长方式转变;从解决农民增收问题、保护和提高粮食生产能力到巩固完善强化强农惠农政策、努力保障主要农产品基本供给;从重点解决农业现代化滞后、城乡二元体制障碍明显、城乡发展和居民收入差距过大到围绕乡村领域的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从党的十四大到党的十九大这段时期中国共产党“三农”工作思路中一脉相承地贯穿着一条主线,即以解决“三农”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关键性问题为导向。

第二,提出并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解决城乡发展不平衡和不充分问题的现实之道。我国发展过程中,城乡之间差距明显,公共资源配置不合理,农业发展相对滞后。如何正确处理工农关系和城乡关系,实际上关系到我国农业现代化这一短板的弥补,也影响着我国全面实现现代化的进程,从某种程度上讲,工农城乡关系是决定我国全面现代化建设成败的关键因素。党的十九大首次提出“城乡融合发展”,201955日又公开发布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意见》,指出“到21世纪中叶,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成熟定型。”[2]这其中的政策取向正是要从根本上扭转城乡差距过大、城市和农村居民生活水平相去甚远的状况,重塑以往的工农关系和城乡关系,改变过去的以工统农、以城统乡,逐步实现城乡之间发展的相辅相成和互惠共荣。因此乡村振兴战略提倡优先发展农业和农村,城乡融合发展,在人、财、物的配置上采取有力举措,建立、健全相关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充分整合城市要素和乡村资源,形成助推乡村振兴的系统合力,从而加快补齐农业农村发展短板,不断缩小城乡差距。

第三,提出并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迫切要求。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和农业、农村主要矛盾的变化,充分反映了广大农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和向往在与日俱增,这对农业、农村发展提出了新的更高层次的要求。就农业自身发展而言,市场机制需要进一步成熟和完善,结构性矛盾急需解决,农业可持续发展压力巨大;就广大农民而言,不仅要求提高生产能力、扩宽增收渠道,同时更加期待农村深入推进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人居环境和生态环境,打造美丽宜居乡村,进一步完善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享有与城市均等化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相对于城镇需求而言,对农产品的需要从满足量的供应已经向产品提质升级转变,城镇对乡村不仅有提供优质安全农产品的物质需要,更有着对山青水美、宜居养生的生态环境和农耕习俗、乡风乡情的文化向往。

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从“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3]五个方面对乡村振兴战略提出要求,这五个方面正是有针对性地回应着围绕美好生活在各个方面所显现的新需要和新要求。其中,产业兴旺是根本,只有振兴乡村,交叉融合一二三产业,重拾农业的多功能性,发展农村经济,促进农户增收,才能留住人,农业现代化才有源源不断的内生动力。乡村振兴的主体和核心都是“人”,坚持和贯彻“以人为本”,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防治污染,建设一个生态宜居的环境是留住和吸引人才的保证。乡风文明是乡村振兴的灵魂,达到乡风文明,需振兴乡村文化,精神和物质两个文明一起抓,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优秀文化,重塑乡村文化自信。治理有效是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生活富裕是乡村振兴要达到的标准。

第四,提出并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也充分借鉴了其他国家现代化进程中解决农村、农业问题的历史经验。从全球范围来看,乡村衰退现象已成为世界各国现代化进程中共同面临的发展困境,成为全球性的治理难题。自从工业革命以来现代城市开始崛起,西方社会的乡村就开始衰落。与中国相似,许多发展中国家如巴西、印度、南非、墨西哥等新兴发展中国家也都先后出现农村衰退甚至农村危机的现象,其中较为具有共性的问题就是大批农村劳动力向城市转移,普遍存在农村空心化、农业边缘化、农民老龄化等现象,城乡发展差距越拉越大,农村的教育、医疗、养老问题突出;不仅在发展中国家,连美国、德国、日本、法国、韩国这些发达国家也都经历过此类现象,现代化进程中乡村衰落现象似乎成为一条铁律。而我国乡村的衰落来势更为迅猛,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市全面高速发展,城乡产业分立,城市对乡村的人、财、物展现出巨大的虹吸效应,城乡资源呈“抽血式”逆向配置状态。

从世界发达国家来看,无论是农业具有比较优势的国家,还是农业缺乏竞争优势的国家,无论农产品出口大国,还是农产品进口大国,现代化发展带来的结果都是农村人口稀少,并且出现老龄化,特别是劳动力人口高龄化,比如美国和日本的农业经营者往往都在70岁左右,但这些国家均通过一定的综合性乡村发展振兴计划,让农村重现生机活力,如德国20世纪60年代乡村竞赛发展计划,法国20002006年农村发展计划,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日本的“造村运动”和韩国的“新村运动”,均缩小了城乡差距。相反拉美、南亚的一些国家没有能力或意愿解决农村衰退问题,使得城乡发展差距极端化,导致社会问题加剧、矛盾重重。

在乡村振兴的国际实践中,来自发达国家抑或发展中国家在工业化和现代化进程中对乡村发展所积累的理论认识和经验教训,值得中国在科学认知乡村发展价值、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不断吸收借鉴。

四、理论逻辑———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理论指导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着眼于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大局,就“三农”工作和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作出了一系列重要论述,从理论、实践和制度等三个维度进行了创新,指出“三农”工作和乡村振兴在全党各项工作中的战略地位、发展规律、形势任务和方法举措。习近平总书记划定了农村改革的底线,强调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指出在“大国小农”的基本国情下农业小规模家庭经营的合理性,提出“确保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的粮食安全战略底线。这些重要论述给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做好新时代“三农”工作提供了行动指南。

“三农”内容蕴藏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201212月,习近平总书记到河北省阜平县考察扶贫开发工作时,把农村贫困地区的脱贫任务置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首位。2013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4]并提出“三个必须”重要论断,把“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上升到关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根本性问题和关系中国共产党巩固执政基础的全局性问题的高度。20141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江苏省调研时强调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性,认为只有实现了农业的现代化,国家现代化才能够完整、全面和牢固。20154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二次集体学习时指出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是国家现代化的重要标志,并对我国工农关系、城乡关系进行新的定位,认为我国已经到了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发展阶段,工农城乡需互促互补、融合发展、共同繁荣。20157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吉林调研时从历史维度审视“三农”发展规律,指出“任何时候都不能忽视农业、不能忘记农民、不能淡漠农村。”[5]表明党中央全面推进农村小康社会建设的坚定决心。20164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安徽凤阳小岗村召开的农村改革座谈会上强调要长期坚持和不断完善农村改革实践和经验,表明农村的改革、发展和稳定是我们一直以来所追求的长效的政策目标。习近平总书记还指明了现阶段我国农业的主要矛盾,认为我国农业不再是总量不足,而是阶段性的供过于求与供不应求并存的结构性矛盾,提出了乡村振兴战略的总目标、总要求、总方针和制度保障的“三总一保障”。

在十九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一项重大的决策部署。在2017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系统阐释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意义和深刻内涵,对如何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提出了明确要求,明确指出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习近平总书记在2018年强调要推动乡村的产业、人才、文化、生态和组织五个方面的振兴,随后又进一步对振兴乡村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强调乡村的全面振兴和内生动力的激活,强调广大农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20189月,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首先要按规律办事,要处理好长期目标和短期目标、顶层设计和基层探索、充分发挥市场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增强群众获得感和适应发展阶段四个方面的关系。20193月习近平总书记参加河南代表团审议时强调,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首要任务是确保农产品特别是粮食供给。强调夯实乡村治理的根基,补齐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短板。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关于“三农”工作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和新战略,内涵丰富,博大精深,具有划时代的里程碑意义。对“三农”问题、农业的发展阶段、工农城乡关系的认识达到了新的高度,部署了新时代的党管农村工作,从政治上和组织上保障了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习近平总书记对振兴乡村的原因、方式、方法等一系列重大的理论问题和实践问题都有着深刻的认识,对新时期我国解决“三农”问题进行了理论探索与顶层设计,在我国的农业和农村工作中全面贯彻新的发展理念,在新时代的背景下对中国农村社会主义道路进行了创新。

五、实践逻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目标的必然实践要求

之所以用“振兴”一词,说明乡村曾经经历过辉煌与成就。在我国几千年的农业文明历史中,乡村在国家治理中占有重要的基础性地位,历代盛世的主要标志就是农业兴旺和乡村富庶,中国古代传统文化中也曾有过大量描写农业兴盛和农耕生产的写实作品和文学经典。如今农业农村发展所提供的优质农副产品、绿色生态产品和乡村文化产品受到城市需求的热捧,也恰恰说明了乡村从物质到文化的无穷魅力与吸引力。

现代化的农业和农村是乡村振兴战略所要达到的总目标。近代以来,虽然我国社会历史形势不断发生着变化,但我们对国家现代化的向往和对民族复兴的追求却始终没有改变。尽管我国的现代化强国梦在改革开放以来实现了历史性突破,但是农业和农村的现代化却并未跟上工业和城市现代化的步伐。无论是在改革开放以前还是以后,我国的政策导向都是以城市和工业为核心,乡村为推进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我国拥有近14亿人口,不管工业化、城镇化进展到哪一步,城乡将长期共生并存,我们要用历史的眼光看待并充分肯定乡村的地位和作用,振兴乡村,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要求是基于我国当前社会主要矛盾提出的,既是我国“三农”领域最新的理论成果,又是农业农村建设的行动纲领。旨在通过解决城乡发展的不平衡和农村发展的不充分问题,推动农业、农村和农民的进一步发展;它系统回答了乡村振兴应该是什么、怎么样去达到等一系列问题,成为全党全国全社会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遵循,是立足于新时代,对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上提出的新农村建设20字要求的延续、超越与升华。

产业兴旺是实施乡村振兴的战略重点,从追求“生产发展”到提出“产业兴旺”,反映了市场需求的变化以及我国农业农村经济对这种变化的适应。兴旺的乡村产业是减贫的重要手段,是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着力构建现代农业新产业和新业态、促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新要求,是与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农业现代化建设的方向目标任务相一致的。过去,我们靠工农业产品间的“剪刀差”迎来了城市产业的兴旺发达和经济的迅猛发展,现在更需要工业对农业的反哺,拓宽农民增收渠道,构建现代化的农村产业。2019年中央一号文件首次提出发展乡村新型服务业,明确提出要突出抓好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这两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指明了产业兴旺的具体路径。

生态宜居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达到的关键目标。从新农村建设时提出的“村容整洁”到如今倡导的“生态宜居”,是从静态到动态、从村容村貌到生态环境整体、从注重村落形象到注重人的舒适度与获得感的升级。近年来我国农村的社会事业有所发展,基础设施有所改进,可跟城市相比差距仍然很大,道路硬化问题、生活垃圾问题、卫生厕所问题、污水处理问题等依然存在。优先发展农业和农村,公共服务资源更多投入农村,创建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才能提升农民群众的幸福感与安全感,吸引各类人才返乡下乡。

乡风文明,是从文化方面对乡村振兴的保障。精神文明建设始终是农村建设的紧迫任务,建设农村良好的乡风民风,必须深入发掘农村思想道德宣传的传统资源和现代化创新模式,赋予优秀传统文化以新的时代内涵,强化文化自信,淳化民风,充分发挥其凝聚人心和精神教化的重要作用,从而为农村经济增长提供动力和支持。

治理有效,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基础要义。从“管理民主”到“治理有效”,既侧重于从单向的基层管理转向由农村公众广泛参与、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协同治理,又体现了注重民主的管理手段和过程与强调有效的治理体系和结果的有机统一。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农村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农村的经济结构、农民的法律和自主意识都有了大的改变,农村社会从静态、同质向流动、异质转变,给乡村治理带来了较大挑战,乡村治理须在治理理念、治理方式、治理手段、治理体系等方面作出适时调整。

生活富裕,是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所要达到的根本目的,从“生活宽裕”到“生活富裕”,仅仅一字之差,却是农民收入水平和生活质量大幅提升的重要体现,也是对广大农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持续回应。农民既是乡村振兴的主体,也是乡村振兴的受益者,实现乡村振兴必须坚持共建、共治和共享,围绕农民诉求,提高农村民生保障水平,通过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拓宽农民增收渠道,不断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同时对“生活富裕”的理解不仅仅停留在农民物质生活改善和收入增加的层面上,乡村振兴战略下对生活富裕的追求更涵盖了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公共服务体系、丰富精神文化生活、构建安定和谐社区、保持优良生态环境等农村建设的各个方面,因此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通过对农村文化教育事业的优先发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促进、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推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加强等措施,改善农村的人居环境和农民的生活品质,全方位提升了广大农民群众在生产生活中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以下简称《规划》)对乡村振兴战略目标任务的构设作了分“三步走”实现农村全面振兴的基本路线图。我国“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将在今后的几年交汇,在这个历史交汇期,我们既要实现农村的全面小康,又要奠定农业和农村现代化的基础。《规划》中,乡村振兴的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将基本形成于2020年,初步健全于2022年。《规划》的远景谋划中提到,乡村振兴将于2035年取得决定性的进展,乡村的全面振兴和农民、农业、农村的富、强、美都将在2050年全面实现。[6]这里乡村振兴战略规划中既有近期目标,也有远景谋划,既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发展目标,又有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发展进程中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和乡村全面振兴的长远规划,它不仅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七大战略之一,更是长期性综合性的国家战略,其顶层设计贯穿了“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的全过程。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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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6月15日 1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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