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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绵城市建设应作为新时期城市治水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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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绵城市的提出是雨洪利用理论的创新和发展,是新时期治水思路的丰富和完善,开展海绵城市建设为解决城市水问题提供了新思路,对于解决城市水问题意义十分重大。在借鉴美国、德国、日本等国家和地区海绵城市建设的理念、技术和方法的基础上,结合当前我国实际,提出我国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几点建议。

关键词:海绵城市;城市建设;水问题;治水思路

 

习近平总书记近期多次提出海绵城市建设的问题,要求必须顺应自然,建设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海绵城市”,既要注重地下管网建设,也要自觉降低开发强度,保留和恢复恰当比例的生态空间。海绵城市是雨洪利用理论的创新和发展,是新时期治水思路的丰富和完善,对于解决我国城市水资源短缺、内涝频繁发生、水生态恶化等突出问题,改善城市人居环境,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1海绵城市建设为解决城市水问题提供了新思路

近些年来,随着我国城镇化的快速发展,许多城市出现了严重的水问题,传统的城市治水思路已难以适应新形势的要求,亟需谋划新时期城市治水的新思路。

1.1海绵城市建设有利于解决城市水资源短缺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镇化水平快速提高。20032013年,我国城镇人口由5.24亿增加到7.31亿,城镇化率由40.53%上升到53.73%。随着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口增加,许多城市出现水资源短缺问题。目前,全国600多座城市中有400多座缺水,110多座严重缺水。未来一个时期,随着城镇化水平的进一步提高,部分城市的水资源供需矛盾将更加突出。有关研究表明,自然生态系统中80%的雨水渗透到地下,20%产生径流流走。然而随着城市硬化地面的增多,只有20%的水能回渗到地下,80%全部流走。通过海绵城市建设,可以实现雨洪资源的有效利用,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城市水资源短缺问题。如北京汛期多年平均降水量为488 mm,综合径流系数按0.6估计,建成区(1 261 km2)年雨水径流量达3.7亿m3,是全市年用水量的1/10,如果能够通过开展海绵城市建设加以利用,效益十分显著。

1.2 海绵城市建设有利于减少城市洪涝灾害

我国城市绝大多数坐落在江河湖海之滨,不同程度遭受洪水、海潮和内涝积水威胁。由于城镇化过程中城市不透水面积的增加,导致地面径流汇集速度增快,洪峰流量加大,出现时间提前,增加了洪水的灾害性,并常常引起城市排水系统的水力过载,导致城市内涝的发生。根据有关统计[1],目前全国642座有防洪任务的城市中仍有340座没有达到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特别是非农业人口150万人以上的34座特大城市中仅有7座达到防洪标准,一些新兴的经济开发区和新城市的防洪工程建设严重滞后。2012年,全国有184座城市进水受淹或发生内涝,其中北京、重庆、天津等特大城市内涝严重[2]。通过海绵城市建设,将防、排、渗、蓄、滞、处理等措施有机结合,将极大地减轻城市防洪排涝的压力,有效减少城市洪涝灾害发生频率和损失。

1.3 海绵城市建设有利于改善城市生态环境

目前,我国城市水污染状况十分严重。有关数据显示,全国90%的城市河段受到不同程度污染,约一半城市市区地下水污染比较严重[3]。地面硬化是引发城市生态环境问题的一个重要因素。地面硬化直接减少了城市绿地面积,阻断了雨水补给地下水的途径,使城市地下水水位难以回升,从而进一步加剧了城市的干旱缺水以及地面沉降等问题;雨水降落到建筑物顶层、路面、广场等下垫面上,冲刷其上大量污染物质,有时暴雨还造成污水倒灌,进入城市排水系统,排入受纳水体,给城市生态系统造成严重污染[4;城市地面硬化还能加剧城市热岛效应,加重空气污染。通过海绵城市建设,增加城市绿色空间,收集和处理的雨洪水可用于生产、生活,也可作为景观用水或补给地下水,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构建生态宜居的美好家园。

2海绵城市建设已经成为城市治水的新方向

目前,美国、德国、日本等国家和地区已经或正在大力开展海绵城市建设,也积累了一些成熟做法和经验,一些国家或地区正在把海绵城市建设作为新的治水方向大力推进。

2.1推进由灾害管理向资源化、生态化管理的转变

海绵城市建设改变了传统的“尽快排出,避免灾害”的城市防洪排涝思维,把雨洪资源作为重要的水资源来进行管理,并尽量减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美国主要采取最佳管理措施(Best Management PracticesBMPs)和低影响开发模式(Low Impact-ment DevelopmentLID)两种策略进行雨洪管理。1972年美国颁布的《联邦水污染控制法》提出了用于面源污染控制的BMPs方法,后来该方法也被用于雨洪控制。BMPs通过一个或多个措施的组合,来减少地表径流量和各种污染物的浓度。BMPs因高效、经济、符合生态学原则,在全世界得到广泛应用。20世纪90年代,美国马里兰州的Prince Georges County提出了LID理念,即通过分散的、小规模的源头控制机制来达到对暴雨所产生的径流和污染物的控制,并综合采用入渗、过滤、蒸发和蓄流等多种方式来减少径流量,使开发后的城市水文功能尽可能接近开发之前的状况。其他国家也采取了类似的做法,如英国的可持续排水系统(SUDS)、澳大利亚的水敏感城市设计(WSUD)、新西兰的低影响城市设计与开发(LIUDD)等[5]。

2.2 引导海绵城市建设规模化、产业化发展

海绵城市建设公益性强,社会和生态效益显著,但经济效益相对较小,企业和投资者参与建设的积极性不高。需要政府鼓励和引导。美国1972年的联邦水污染控制法(FWPCA)1987年的水质法案(WQA)1997年的清洁水法(CWA)均强调了对雨水径流及其污染的控制,有的州还在联邦法律基础上制定了雨水利用条例,并通过税收、发行债券、补贴与贷款等手段来支持和鼓励雨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日本建设省1980年开始推行雨水贮留渗透计划,1992年颁布的“第二代城市下水总体规划”正式将雨水渗沟、渗塘及透水地面作为城市总体规划的组成部分,日本东京墨田区自1996年以来实行了“雨水利用补助金制度”,对自主建设雨水收集利用装置的单位,给予投资额50%左右的补助金,大大推进了雨水收集与利用工作。德国由水务局对雨水资源进行统一管理,征收雨水排放费,若用户实施了雨水利用技术,政府将不再征收。正是由于这些引导和鼓励政策,提高了社会参与建设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使城市雨洪资源综合利用呈现规模化、产业化发展趋势。

2.3实现单一手段向全过程管理、综合措施的飞跃

海绵城市建设改变了以往城市防洪排涝措施手段单一的状况,从雨水自然循环过程着手,综合采取防、排、蓄、滞、处理、回用、环保等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的最大化。BMPs的工程措施包括修建沉淀池、渗漏坑、多孔路面、储水池等,非工程措施包括城市环境管理、清扫路面等。LID的工程措施包括修建湿地、生物滞留池、雨水收集槽、植被过滤带、塘、洼地等;非工程措施包括街道和建筑的合理布局等,如增大植被面积和可透水路面的面积。虽然BMPLID等雨洪管理策略的理念不同,但从控制的环节上,可以把雨洪利用技术划分为源头、中途、末端控制三个方面。其中,源头技术包括屋顶绿化、低势绿地、透水铺装、雨水花园、植被浅沟、雨水桶等;中途技术包括截污雨水井、初期弃流、渗透沟()渠、雨水过滤池等;末端技术包括雨水塘、雨水湿地、缓冲带、生态堤岸、生物浮岛等[6]。目前我国台湾地区在当局大力倡导下,正在台北市、新北市等地积极推动海绵城市示范建设工程,在不影响已有建筑物功能、尽可能恢复城市原有河道()和水塘等功能条件下,通过建设和改造城市建筑物、道路、绿化带、停车场、广场、公园等设施,提高雨水渗透率,实现城市自然蓄水滞洪。

3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几点建议

推动海绵城市建设意义重大、任务十分艰巨,为贯彻落实习总书记讲话精神,提出以下建议。

3.1 水利部门应在海绵城市建设中发挥主导作用

海绵城市建设与水资源配置、非常规水资源利用、城市防洪排涝、水生态环境建设等工作密切相关。水法已明确“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和监督工作”,海绵城市建设中雨洪资源理应纳入水资源的统一管理。水利部门应在海绵城市建设中发挥主导作用,把海绵城市建设作为解决我国城市水问题的重要抓手,协调住建、环保等有关部门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并逐步把雨洪资源纳入到城市水资源配置体系当中去。

3.2 推动出台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

海绵城市建设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到城市规划、供水、防洪、排涝、环境保护等多个方面,必须统筹规划,综合实施。目前,海绵城市建设的理念正逐步为人们所接受,国内很多城市已经开展了海绵城市建设的探索。建议我部抓住当前有利时机,会同相关部门尽快研究制定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提出我国建设海绵城市的总体目标、思路和具体措施,引导全国海绵城市建设的开展,提高城市水安全保障能力。

3.3 积极开展海绵城市建设试点

建议选取基础工作比较好的、雨洪资源利用潜力大的城市小区、园区、高校等开展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并在资金和项目上给予一定的支持。试点地区要从实际情况出发,充分考虑当地的水资源条件和防洪排涝、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要求,采用先进的理念、技术方法和手段,积极探索海绵城市建设模式和实现路径。要及时总结经验,加强宣传交流,切实起到示范作用,以点带面,为全国海绵城市建设提供借鉴。

3.4 研究制定支持海绵城市建设的政策法规

根据城市雨洪综合利用的公益性特点,借鉴国外发达国家经验,为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在国家层面应研究制定强制和鼓励城市雨洪综合利用的政策法规,限制城市建设中过多地采用不透水路面和屋顶,强制在市政工程建设和开发建设项目中采取雨洪利用措施,采取财政补贴、设置专项资金等形式鼓励城市雨洪综合利用工程技术研发、生产和使用,促进海绵城市产业化发展。

3.5加大雨水利用技术的研发和推广

应抓紧研究制定城市雨洪综合利用的技术规范或导则,因地制宜地推广实用技术,逐步将城市雨洪资源综合利用工程规范化和标准化,提高利用效率和效益。积极引进和消化吸收国外海绵城市建设中治水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不断提高其性能,降低使用的成本。加大城市雨洪综合利用技术、材料和工艺的推广力度,通过宣传和示范工程建设,使其得到社会的广泛认可。

参考文献:

1]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城市防洪工作现状、问题及其对策(2011年水利重大课题)[R].北京:2012.

2]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2012年中国水旱灾害公报[R].北京: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2013.

3]贵州都市报数字报.5成城市地下水污染严重[EB/OL.ht-tp://dsb.gzdsw.com/html/2012-05/29/content_103396.htm2012-05-29/.

4]帕金森·乔纳森,马克·奥尔.发展中国家城市雨洪管理[M.周玉文,赵树旗译.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7.

5]车伍,吕放放,李俊奇,等.发达国家典型雨洪管理体系及启示[J.中国给水排水,200925(20):12-17.

6]宫永伟,李俊奇,师洪洪,等.城市雨洪管理新技术中的几个关健问题讨论[J.中国给水排水,201228(22):50-53.

2020年6月18日 1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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